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The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of harbin

机构设置

哈尔滨市坐落于美丽的松花江畔,黑龙江省的省会,副省级市,是第一条欧亚大陆桥和空中走廊的重要枢纽,也是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热点旅游城市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素有“冰城”、“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之美称。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同年8月23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成为人民革命政权下首个省会城市法院。1996年,哈尔滨中院与原松花江地区中院合并,成为全国干警人数最多的中级法院之一。目前,哈尔滨中院下辖18个基层法院,69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共有在编干警3100余人。哈尔滨中院现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1号,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办公楼22层,审判法庭5层。法院内设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家事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房地产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第一庭、行政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政治部基层工作处、政治部教育处、政治部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督察室、司法技术处、信息技术处等34个部门。近年来,哈尔滨中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被评为省法院首批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示范单位;获得全国党建先进集体、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先进中级法院、全省优秀中级法院、全省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中级法院、省法院系统优秀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先进单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成员单位、省政法系统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法院信息化建设二等功、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哈西客站地区项目建设“突出贡献奖”、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年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未来,哈尔滨中院将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为民宗旨,坚持廉洁司法,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水平,为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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