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落实《黑龙江省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哈尔滨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哈尔滨市办理破产工作专班持续深化破产审判制度创新,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机制:
一是有效疏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与哈尔滨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促进破产案件办理更加便利化、规范化、一体化。法院、税务两家将共同推动协作机制落实落地,切实发挥在税务共治格局中协同发力、同题共答的积极作用。
二是规范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促进破产管理人专业化团队合规建设,防范执业风险。专班学习深圳法院先进经验,指导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出台《破产管理人团队合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在管理人人员和岗位配置、案件流程管理、业务培训和学习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对我市管理人团队能力及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周期缩短、案件办理成本节约、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提高、具有重大意义。
三是依法保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保护破产参与人依法享有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制发《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加强程序透明度,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确保公平受偿,提高程序效率,形成了监督合力,防范破产欺诈和程序滥用,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做好破产企业股权登记事项办理,建立破产企业相关人员任职限制登记制度。制发《关于优化办理破产企业股权登记事项服务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对重整案件中企业股东登记事项变更、办理企业登记注销、破产清算案件简易注销登记、破产企业相关人员任职限制登记进行了规定,完善了破产企业股权登记事项办理,提升破产办理效率。
下一步,哈尔滨市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将立足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助力营造进退有序市场竞争环境,为打造冰城营商环境品牌、促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哈尔滨市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
黑龙江省破产管理人团队合规建设指引(试行)
破产企业高管任职限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