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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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 买保险能逃避执行吗?不能!

发布时间:2024-07-24 08:39:11



    如何把“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哈尔滨中院推出专栏——“法官手记”,通过一线法官的记录,讲述一次审判、一次执行、一次接访、一次普法,透过小切口,通过小故事,反映情理法如何交融,公正与效率怎样实现。

    我叫陈丹丹,是通河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险,保险逐渐成为投资理财工具被广泛使用,但是有些被执行人却把保险产品当成了“避风港”,企图躲避法院的强制执行,今年4月,我就收到了这样一起案件。

    通过查阅卷宗我了解了整个案件经过。2018年12月,王某分6次从张某处借款累计16万元,并约定借款利息。张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欠款,王某却始终未还。无奈,张某于2022年12月向我们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审理,最终判决王某偿还张某借款本息合计16万4千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却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

    故此,张某申请了执行。我们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不动产等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查看保险反馈信息时,我们发现王某投保了两份商业保险,且缴纳的保费已经具有较高的现金价值。我决定立即冻结这两份保险。王某在得知保险被冻结后慌了神,立马联系我,表示扣划保险不划算,愿意马上筹集现金偿还欠款,希望法院能够解除对其名下保险的冻结措施。几个小时后,王某火急火燎地拿来现金5万元当场给付,并与张某达成协议,约定剩余款项于2025年底偿还完毕。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案子结了,我不断回味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

    失信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手段不断翻新,我们常常与他们斗智斗勇,但谎言终究会被识破,我们需要的是足够的细心和耐心,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找到案件突破口。数字法院建设为多角度、多维度开展执行调查工作提供了更多助力,就像这起案件,法院的查控系统与保险行业系统已信息互通,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强制执行的保险产品,我们就可以依法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执行,这也要求我们充分运用好新技术、新手段,加速兑现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真正做到“如我在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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