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枫”景线 | 强化业务培训 为人民调解助力 发布时间:2024-04-28 15:08:53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具有深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法律制度,是中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高质量的诉前调解会提升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进而增强诉前调解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而加强调解员法律素养培训是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中之重。
依兰县法院
依兰县法院达连河法庭组织辖区内村委会及社区人民调解员参加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助力打造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在先、非诉调解机制向前、法院审判末端化解在后的诉前调解机制。
培训过程中,法庭干警叶红莉从理论出发,结合实际案例,就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技巧、原则及如何开展司法确认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重点分享了《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的主要内容,介绍法庭“三员办案法”,交流调解细节和经验。人民调解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更加深刻认识到作为人民调解员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和责任,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形成诉源治理合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人民调解员“零距离”观摩了达连河法庭审理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人民调解员通过旁听,对法院庭审全流程有了更为充分和全面的了解。庭后调解员积极与法官交流感受,探讨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员还参观了法庭的“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为民调解工作室”、立案区、审判法庭等地方,切实体验了法庭网络立案、跨域立案、全县通办等诉讼服务功能,更深刻了解、直观感受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巴彦县法院
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加强诉调对接,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巴彦县法院组织全县100余名人民调解员召开人民调解员指导培训会。
巴彦县司法局、工商联等行业、行政组织的调解员及各乡镇综治中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巴彦县法院城郊法庭庭长杨广新围绕人民调解制度的含义、性质及其法律地位,人民调解的工作方针和工作原则,常见民间纠纷的处理方法等进行详细讲解,同时结合人民调解成功的经典案例,就人民调解的基本步骤、语言技巧展开经验交流。
杨广新庭长现场为人民调解员答疑解惑,并就今后如何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与人民调解员交换了意见,同时建立了指导培训群,为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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