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 速看!大额悬赏金等你来拿! 发布时间:2024-03-21 15:51:48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晓美与被执行人刘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张晓美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内容:
提供被执行人刘冰可供执行的财产及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数额的20%支付悬赏金。
被执行人:
刘冰,男,1985年10月出生,汉族,住哈尔滨市道外区三育街30号2单元3楼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2301041985******17。
涉案标的:
710448.54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悬赏有效期:
公告之日起一年(自2024年3月2日到2025年3月1日止)。如被执行人在此期间已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悬赏举报信息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由本院执行款到位时,将悬赏金向举报人发放,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451-58618318,手机号:18345109956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恒大街22号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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