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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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诉源治理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3-11-03 15:32:14







    为扎实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全方位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切实促进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行政纠纷诉源治理,与哈尔滨新区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深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搭建信息共享、纠纷联动化解、执行协作一体化的府院联动平台,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
    建立征收项目联动机制
    涉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征收行政案件的审理既关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又涉及到当事人房屋、土地等重大财产权益,相较其他行政案件,矛盾更为尖锐,处理难度更大。针对该类案件,从诉前、诉中、诉后三大维度,构建府院联动新格局,有效化解纠纷、积极推动新区建设发展。
    建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
    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切实加大行政调解力度,保障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前端,不断深化行政纠纷诉源治理。
    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出庭负责人要切实参与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对于出庭应诉的案件,要在充分了解掌握案件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推进化解,让出庭应诉制度不流于形式,真正地落到实处,在“告官要见官”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出庭负责人“出庭要出声”,实现“出庭出效果”。
    同时,市法院与哈尔滨新区还建立了“府院”联合调研机制、培训机制,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信访风险行政案件的防范与化解工作。双方还对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畅通府院信息渠道,延伸审判职能,提高府院工作间的紧密性、协调性,实现司法权和行政权的良性互动。
    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诉讼相关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府院联动”,推进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叠加互补,促进纠纷源头化解,提升行政效能、司法效率,深化行政纠纷诉源治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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