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
南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晶晶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高 平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孙 宇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谢 冉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周朦朦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计 楠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澎男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 宏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晓辉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 聪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家铭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 雁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宝峰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天惠同志为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江玉平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 欣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王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丽欣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艳梅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付玉林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齐 鸣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天翼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付文杰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善银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 涵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妮娜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白宗安同志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南岗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