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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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谏”有“纳”,司法建议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3-10-11 15:12:33



    “治标为先,治本为要,标本兼治。”如果把个案的审理比作治标,那么凝聚着法律智慧和经验的司法建议便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治本“良药”。

    ​ 五常市法院坚持把司法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力求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传递司法温暖。

    原告从被告处购买被告名下一处房屋,双方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协议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在办理房屋交接时发现该房屋通往一楼的楼板被砸了两处窟窿,原告以被告未告知房屋存在重大瑕疵为由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退回房款,被告给付由此产生的房屋过户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屋在出售时隐瞒楼板被砸的事实,属于重大误解,故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应予撤销,本院对原告请求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主张予以支持。

    判决后,被告表示对判决结果存在异议。主审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向其详细讲解法律知识,列举相关典型案例,被告表示尊重并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但对承担房屋过户费用及过户回转税费存在争议,欲提起行政诉讼,撤销房屋变更登记。

    双方的矛盾未得到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的诉累也并未减轻,怎样才能妥善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主审法官想到了多方联动。经过对该类纠纷进行深入调研后,主审法官向房产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书,表示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后,该登记所依据的基础法律关系已被撤销,建议房产部门依法撤销房产变更登记,将房屋产权恢复至原产权人名下。房产部门予以采纳,并在判决生效后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该司法建议为当事人节省了房产变更所产生的费用,从根本上减少了案件的发生。

    案结事了后,被告将一面印有“正义向善 秉公司法”的锦旗送至五常市法院,表达对法官团队的感谢之情。司法建议是一项源于案件,又超越案件的治理之策,法院通过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可以从源头上减轻群众诉累,推动相关问题的长效治理,真正的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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