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司法故事,传递法治声音,即日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法官手记”专栏,邀请长期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讲述办案时的所思所为,带您体会定分止争背后的司法温情。
如果把诉源治理比作一个齿轮
作为一名知识产权法官
如何让它快速转动?
我叫关冰,是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19年底,我从传统民事审判转到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新身份、新起点、新平台、新责任,这让我感到既兴奋又忐忑。兴奋源于法律人对新知识、新技术的追求,忐忑则来自于陌生和挑战。
众所周知,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随着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也更加重要。该如何以司法力量保护知识产权、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又该如何向诉源治理深挖潜力,给当事人好的司法体验?在生动的司法实践中,我找到了答案。
2022年春节前夕,我院收到身在广西的黄某邮寄一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材料,案情并不复杂。黄某与哈尔滨某公司于2020年11月签订了期限为10年的《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履行至2021年8月,因某公司相关项目出现新的情况,双方签订的合同未再履行。
在立案审查阶段,通过查阅黄某提交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发现虽然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但双方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彼时,第四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不久,优化了司法确认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元的解纷方式。于是,我在想,从有利于案结事了人和及双方今后合作的角度考虑,能不能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争议。
我及时联系了黄某及某公司负责人,征询双方是否同意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化解纠纷。当事人对我很信任,但对程序并不了解,提出了很多疑惑和担心。我为他们详细地讲解了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特别程序的规定及其优势,经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通过先诉前调解、后申请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纠纷。
2月7日是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于黄某人在外地,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及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等因素,我借助“云庭审”系统,在线为双方当事人讲解诉前调解程序需要注意的事项,指导当事人准备需要提交的材料。此后两天,我一边继续指导双方当事人做诉前调解准备,一边联系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研究协商委派及司法确认相关事宜。
2月10日上午,一切准备妥当,我前往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向该中心出具了诉前委派调解的相关材料,并与保护中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共同促使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同时,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我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在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后,2月10日下午,我便通过“云庭审”系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诉前调解协议有效。某公司当场履行协议,支付约定款项。
这也是全省首例由中院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案件圆满解决后,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双方均称,对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满意,对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的多元解纷机制表示认同。“没有去法院、没有缴纳任何费用,我的纠纷就得到了快速高效的解决,这真是一次愉快的司法体验呀!”黄某感慨地说。
诉源治理靠前一步,能动司法更进一步。在我看来,这应当就是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愉快司法体验的最有效方式吧。为了实现诉源治理齿轮快速转动,近年来,哈尔滨中院民五庭着力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黑龙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哈尔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及哈尔滨仲裁委等有效衔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20年以来,共成功调解诉前纠纷126件,并对其中107件进行了司法确认,多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正在加速形成。
但我深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未来,我将与民五庭的全体干警,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将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来源:中院民五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