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
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的
一种审判方式
通过法官“多走动”
让群众“少跑腿”
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
巡回审判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
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近日,哈尔滨中院民四庭审判团队驱车近三百公里前往依兰县,在依兰县法院法庭,巡回审判了民间借贷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八起民事案件。
庭审现场
庭审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合议庭充分倾听当事人心声,耐心释法析理,在法官疏导下,一起案件当庭调解。
张某在曹某处借款三万元并出具借据,曹某多次索要欠款未果,遂将张某诉至法院。依兰县法院判决张某给付曹某借款三万元及利息,张某不服向哈尔滨中院提起上诉。办案法官经阅卷发现本案事实清楚,电话询问上诉人张某是否有调解意向,张某表示其没有新证据向法院提交,希望调解。办案法官到达依兰县法院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张某表示希望曹某给予一段宽限期,年底前一次性付清,曹某最终同意宽限并放弃利息诉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法院予以确认生效。
“哈尔滨中院法官到依兰来办案太好了,我年纪大了,到哈尔滨不方便,我对法官们工作十分满意,太感谢你们了。”当事人对哈尔滨中院公正、高效的审判结果表示满意。
普法宣传
巡回审理不仅以“接地气”的审理方式,让群众“零距离”感受二审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审判实践,庭审结束后,审判团队还结合实际案例开展了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活动,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会群众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真正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开展座谈
哈尔滨中院民四庭法官与依兰县法院民商事法官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重点研究探讨依兰县法院民商事审判中法律适用的疑难复杂问题。同时,哈尔滨中院法官就类型化案件办理、裁判标准统一及建立畅通上下级法院长效沟通机制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旨在有力提升依兰县法院民商事审判质效,不断推进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现代化。
哈尔滨中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将司法审判送到“家门口”,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同时注重强基导向,通过座谈和调研,帮助基层法院理清审判工作中的思路,进而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来源:中院民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