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履行告知书》
通过敦促、提醒
推动履行义务人由被动到主动
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
鼓励引导义务人
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双城区法院积极探索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延伸诉讼服务职能,向当事人发出首份《自动履行告知书》。
韩某与文某系夫妻关系
二人于2004年8月登记结婚
由于韩某长年外出务工
夫妻双方长期分居
韩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
向双城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并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
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该意见包含了
韩某需向文某支付相应补偿款
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
送达民事调解书
为敦促韩某自动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同时向其发出《自动履行告知书》
释明未主动履行将要面临的
经济风险、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韩某在收到《自动履行告知书》后
民事调解书履行期限届满前
自动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
《自动履行告知书》的首次发放,开启了双城区法院裁判文书“自动履行”新篇章,有效督促义务人自动高效地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保证了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为提升生效案件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双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