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要离婚
一个在中国
一个在韩国
这种情况下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能否审理好此类案件,不仅关乎着家庭成员个人的幸福感,也关乎社会的安定团结。近日,阿城区法院通过微信沟通、线上开庭的方式,妥善调解了一件跨国离婚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金某与被告申某结婚多年,婚初感情尚可,但后来二人常因生活琐事产生分歧,且申某长年在韩国打工,双方感情破裂,金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审理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吕亚娇及时与原告金某进行沟通,金某提供了被告申某的电话号码,但由于该号码为申某的韩国电话,一直无法打通,如何联系申某、与申某高效及时沟通成为最大问题。
为细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法官进行了许多尝试,终于加上了申某的微信,并通过微信方式与申某进行了沟通。因为中韩两国工作、休息时间存在差别,被告常常在晚上九点以后与法官联系,但法官依旧及时并耐心地回复被告的消息。
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调解,申某通过国际快递的方式将结婚证邮寄到法官手中,案件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开庭,双方在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在笔录上确认签字,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官有话说
在办理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法官要充分尊重双方意见,倡导文明家风,用耐心、细心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努力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来源:阿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