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The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of harbin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看哈尔滨中院如何全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13 16:46:06





    哈尔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正确认识、精准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推陈出新、建章立制,全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2022年依法审结各类破产、清算案件1389件,盘活资产152.2亿元,清偿债权总额80.9亿元,补偿安置职工2212名,在全省13个地市办理破产专班“擂台赛”中排名第一。
    率先采取预重整方式
    制定了《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明确预重整的启动模式、适用范围、程序衔接等内容,进一步降低重整成本,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哈中院适用该指引,仅31天即成功审结了上市公司奥瑞德光电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推动上市公司重整重生,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途径挽救危困企业,维护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探索建立公益强制清算制度
    制定实施了《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解决被吊销营业执照而长期未注销企业的退出难题,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2022年,全市法院审结了445件长期吊销未注销的经营异常企业强制清算案件,推动休眠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提升市场主体质量,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
    建立僵尸企业审判绿色通道
    积极稳妥推进涉国有成分的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推动和规范全市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对于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果断实现市场出清,最快用时31天审结,切实保障该类案件快速审查、有序推进、高效审结。
    持续落实适用简易审理程序
    制定实施了《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易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在6个月内结案,无产可破案件审理周期压缩至3个月内,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
    不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通过定期会商、情况通报、反馈信息等手段,进一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审判领域深化、细化,合力破解破产审判中遇到的难题。哈中院妥善审理了省、市政府重点关注、影响地方区域经济的工大集团及其72个关联公司实质合并、工大高新及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秋林集团公司、正阳河调味食品公司破产案件,助推区域经济提质增效。
    切实完善审判信息化建设
    建立哈尔滨市数字化智慧破产审判系统,实现破产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公告和债务人数据公开;克服疫情影响,网络召开听证会、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线上申报债权以及进行线上投票,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打造指挥管理平台,为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
    哈尔滨市中院成立了专业的破产审判庭,辖区基层法院组建破产审判团队或合议庭,选派具有商事审判经验的优秀法官充实到破产审判岗位。
    全面强化管理人监督管理
    制定实施《破产管理人选任管理办法》《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办法》《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在对管理人分级、破产案件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管理人选任和管理。同时推动成立管理人协会,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培育和壮大管理人队伍,促进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