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高院、哈尔滨中院联合执法,妥善执结一起陈年积案,哈尔滨中院“雷霆2023”执行行动重拳出击!
哈尔滨中院在执行某银行与黑龙江省某轿车公司、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将某房地产公司位于南岗区某小区的办公用房及车库交付某银行抵偿其所欠全部债务。
在房产交付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案外人杨某占用该房产,其称受某银行委托看管房产,但某银行多年没有给付看房费用,故拒不搬迁。执行干警向杨某释法解疑,告知其应当另行解决该问题,不能以此为由对抗执行,杨某不服并向哈尔滨中院提出书面异议,该异议请求被驳回后,杨某又向黑龙江高院申请复议,亦被驳回。
虽然杨某应当依法迁出,但考虑到某银行与杨某的纠纷确实存在,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执行干警多次做双方的和解工作,并协调黑龙江省银保监会调解中心提供帮助,但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杨某占有案涉房产导致申请人无法实际接收,虽然经执行干警耐心地向杨某讲解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并针对杨某的诉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后,杨某表示同意另行解决看管房屋费用问题,但其又以部分案涉房屋内存有用于经营塑钢窗加工机器设备,且机器设备规模庞大,拆除专业性较强,另行租赁房屋困难为由,拒不搬迁。经反复沟通无果后,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省、市两级法院决定联合开展强迁行动。
“大家要注意安全,出发!”2023年3月21日,两级法院分别出动执行干警及警务力量,按照既定行动方案,迅速奔赴执行现场,哈尔滨中院“雷霆2023”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在执行现场,经再次与被执行人、案外人沟通,部分房产得以当场交接,但对于存放塑钢窗设备的部分房屋,案外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但请求给予时间,保证4月6日前主动搬迁完毕。考虑到案涉财物的特殊性,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经征求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决定同意案外人暂缓搬迁意见,对此,案外人主动出具限期迁出的书面承诺。至此,本次执法活动圆满结束,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坚持刚柔并济,文明善意执法,展现执行担当。“雷霆2023”已经吹响号角,哈尔滨中院将重拳出击、集中行动,持续掀起“执行风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执行满意度、获得感!
来源:中院执行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