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夜,李伟(化名)在外面吃饭后回家,由于雪大路滑,在小区门口与同样饭后回家的王强(化名)撞在一起,酒后的双方互相谩骂,不依不饶,进而开始厮打,厮打过程中,李伟在地上捡起一根木棍将王强打伤,后王强被鉴定为轻伤。道里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李伟犯故意伤害罪,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强共计20余万元。但李伟并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王强向道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李伟,由于李伟正在监狱服刑,表示让法官联系其家属作为代理人。执行法官向李伟的家属阐述了案件情况,并释明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后果。李伟家属称其已经坐牢,正在监狱服刑,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不愿配合履行。
在对李伟名下的动产、不动产、金融账户进行查询后,执行法官发现其名下有位于外省某市某小区房产一处,于是委托当地法院将该房产予以查封。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多次与李伟家属耐心沟通,表示李伟刑期将满,在重返社会后会因未履行生效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过多次沟通,李伟一方终于同意与王强沟通并解决问题。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对本案标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李伟委托家属当日将款项汇入王强银行账户中,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说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不因被告人在监狱服刑而减免,仍应按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
来源:道里区法院